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,根据省、市、区有关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防控应急预案,重申以下有关教职工返厦的健康管理规定,请校内各单位严格落实,请广大老师积极配合。
1.在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工、省内人员在最近14天内去过上述地方的教职工、密切接触过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教职工,暂时不要返厦。
2.上述人员除外,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各单位同意返厦的教职工,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所在单位申报、登记,承诺真实性,按规定进行14天居家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,严格履行居家隔离的所有义务。
3.请教职工及时关注学校和所在社区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,凡是隐匿行程或提供虚假信息、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人员,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集美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
2020年2月6日